来源: 项目策划部 时间:2022-11-09 浏览量: 次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询价人 |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新客站农迁房“兴城·嘉苑”二期工程(1、4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
3 | ★项目概况 | 物业类型:住宅; 坐落位置: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大渡河路与九寨沟路交汇处,成都市高新区雍翠路211、222号; 其中: 新客站农迁房“兴城·嘉苑”二期工程1号地块:总建筑面积:162663.1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00672.0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3529.94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共1239个,其中:住宅1209个;商业24个;物管用房6个。 新客站农迁房“兴城·嘉苑”二期工程4号地块:总建筑面积:56856.4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6079.41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1748.57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共428个,其中:住宅412个;商业12个;物管用房4个。 ★备注:该项目拟划分为独立的两处建筑区划。 |
4 | ★服务内容 | 1、按照询价人安排开展前期物业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含建筑区划申请、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备案等相关工作。具体为提供招标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编制项目招标(采购、询价、询价、磋商等)工作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采购、询价、询价、磋商等)公告;编制招标(采购、询价、询价、磋商等)文件等;发布项目招招标(采购、询价、询价、磋商等)公告;组织项目招标(采购、询价、询价、磋商等)工作,包含答疑、开标、评标(含专家评审服务费)、定标、公示、备案、投诉质疑处理、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等;整理汇编项目招标(采购、询价、询价、磋商等)资料,包括招标(采购、询价、询价、磋商等)文件等所有资料的打印、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内容;按照询价人要求提交代理成果文件。 2、后期新客站农迁房“兴城·嘉苑”二期工程(1、4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事宜若于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网招标,中选代理机构需牵头完成在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的该项目信息录入及物业合同备案等相关工作,区城投公司积极配合。 |
5 | 询价申请人资 格条件 | 1、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网《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录》已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 2、2019年以来完成1个类似前期物管招标代理业绩 3、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
6 | 询价申请文件份数 | 密封纸质胶装文本1份,电子档PDF扫描件U盘1份。 |
7 | ★报名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及截止时间 |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17:00(工作日时间内)。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资料(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3、获取询价文件需准备的扫描件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录》已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截图 (3)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发送指定邮箱:561055715@qq.com |
8 | 公告公示网址 | 本公告在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cdchci.com/)上发布。 |
9 | 询价申请资料的递交 | 1、递交文件地点: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合约造价部。 2、现场递交报名文件请必须携带如下资料: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询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7日上午10:00,地点为: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合约造价部。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申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
10 | 联系方式 | 询价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合约造价部 联系人:蔡先生、倪女士 联系电话:(028)60218190 |
11 | 签字盖章要求 | 1.询价申请文件中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地方由其他人(包括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其询价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2.询价申请文件所有要求询价申请人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询价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询价申请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询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加盖法定代表人或询价申请人单位的印章。 4.询价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统一由询价申请人加盖印章。 5.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
12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3 | ★最高限价 | 新客站农迁房“兴城·嘉苑”二期工程(1、4号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共计最高限价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代理费不得超过4.5万元。 ★备注:该项目拟划分为独立的两处建筑区划。 |
14 | 询价报价要求 | 1.询价申请人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在最高限价基础上下浮报价,自主报价。 2.询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 3.只能有一个报价,询价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包/标段计取,由之后的前期物管投标人在中标后支付。 5.若代理发包/招标流标,则费用自行承担。 |
1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询价申请人报价低于有效询价申请人报价算术平均价5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申请人需在询价文件内单独提供成本说明,如: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询价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询价申请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询价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询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询价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询价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询价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询价申请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询价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6 | 费用支付 | 招标代理人中选的合同费用,由后续招标产生的物管公司全额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