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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室初中培华校区提升打造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比选公告

来源: 合约造价部 时间:2022-03-11 浏览量: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石室初中培华校区提升打造建设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室初中培华校区提升打造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部分楼栋,新建地下室、操场及总平景观改造等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新建地下室)。

建设地点:位于成华区培华西路石室初中培华校区内。

项目总投资:工程费约5429万元。

二、比选范围

1.服务内容:负责石室初中培华校区提升打造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负责报告报审、送审及评审工作;确保提交的报告满足行政审批局评审要求,并通过行政审批局审批取得合格的相关批复文件。

2.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

3.限价:本次比选的项目最高限价为8.8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

3.2019年以来未因工作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4.2019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类似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收原件外,其他证书证件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1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附2号301室。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附2号3楼301室

联 系 人:蔡先生、邓女士                

电    话:028-6928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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