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城投工作 > 公示公告 > 招标公示
339 片区东至一环路、西至猛追湾街 、南至新鸿路、北至猛追湾东街第五立面整治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系统管理 时间:2021-11-17 浏览量:

  成都东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339 片区东至一环路、西至猛追湾街 、南至新鸿路、北至猛追湾东街第五立面整治工程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 基本情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成都东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339 片区东至一环路、西至猛追湾街 、南至新鸿路、北至猛追湾东街第五立面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

实施时间

2021年11月

采购预算

人民币1082645.5元整,已落实

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

 2.本次比选共两个包,采购339 片区东至一环路、西至猛追湾街 、南至新鸿路、北至猛追湾东街第五立面整治工程项目服务商三家(表二):

包号

内   容

拟招服务商家数

最高限价

01

劳务采购

1家

485350

02

材料采购

1家

491775.5

03

机械租赁采购

1家

105520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比选申请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7、劳务采购比选申请单位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在有效存续期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或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

 8、材料采购比选申请单位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在有效存续期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建筑材料”或“建材”等类似项目;

 9、机械租赁采购比选申请单位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在有效存续期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机械设备租赁”等类似项目。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凡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到成都东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选时间,下同)为 2021年11月25日10时30分,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附2号成都东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3. 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成华区城投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发布。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附2号

 邮  编:610051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028-69283305


备案号:蜀ICP备15034733号-1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华区新怡路75号 邮政编码:610000 电话:028-6928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