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合同部 时间:2017-02-17 浏览量: 次
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甲供地砖材料、甲供木门制作与安装、甲供薄壁不锈钢给水管及管件
材料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经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成华发改[2007]291号、[2011]138号、[2013]218号、[2014]373号批准建设,经公开招标程序未能确定承包人,本项目现拟通过磋商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甲供材料。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甲供地砖材料、甲供木门制作与安装、甲供薄壁不锈钢给水管及管件材料 |
建设地点 | 成华区保和乡杨柳村一组 |
实施时间 | 货物1:暂定40个日历天,按甲方进度要求实施,必须满足总承包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 货物2:必须满足总承包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具体时间由业主与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货物3:暂定20个日历天,按甲方进度要求实施,必须满足总承包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 |
工程规模 | 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38163.8 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 30123.8 平方米;由地下 2 层、地上部分(15 层)组成,地上部分为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一类高层,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
建设资金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磋商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货物1 | 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甲供地砖材料 |
货物2 | 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甲供木门制作与安装 |
货物3 | 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甲供薄壁不锈钢给水管及管件材料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无。
(3)其他要求:
①货物1: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 2013 年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0 万元及以上地砖采购业绩;
②货物2: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50万元及以上; 2013 年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及以上木门制作及安装业绩;
③货物3: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 2013 年以来,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0 万元及以上给水管及管件供货业绩;
④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标段供货货物的生产厂家。
⑤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⑥财务状况:近三年(2013 年以来),每年均未出现亏损;⑦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⑧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银行回单及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直接送达或传真至项目业主。
五、最高限价(表三)
合同段 | 最高限价 |
货物1 | 63.38万元 |
货物2 | 184.20万元 |
货物3 | 63.69万元 |
六、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开标时间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到成华区猛追湾街22号附1号合同部报名,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2)项目业主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02月2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猛追湾街22号附1号]公开举行竞争性磋商活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3)本公告在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以及 《成华区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华区猛追湾街 22 号附 1 号
邮 编:610051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28-6928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