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合约造价部 时间:2023-03-22 浏览量: 次
成都盛华兴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作安排,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和顺社区(原长春社区)独栋楼宇资产招商运营的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单位,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和顺社区(原长春社区)独栋楼宇资产招商运营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1.2比选范围:
为比选人提供和顺社区(原长春社区)独栋楼宇资产招商运营的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参与项目相关会议,编制相关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自身资源禀赋、周边及成都市场调研、上位规划政策等方面研究分析;项目运营模式、租金水平、产业条件、财务收益预测、社会公益效益预测及运营前景预期等方面研究分析。
1.3服务期限:90个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同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指导要求。
2、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2020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房地产咨询(或策划)服务类业绩。
2.4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3.1获取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都盛华兴东投资有限公司206合约造价部。
3.3获取比选文件应携带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手持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手持件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11时,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室合约造价部。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华城投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盛华兴东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室合约造价部。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028-6021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