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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统建办空置房屋卫生间维修工程监理询价公告

来源: 本站 时间:2023-08-10 浏览量:

成都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拟对成华区统建办空置房屋卫生间维修工程监理单位进行选取,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选取。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1项目名称:成华区统建办空置房屋卫生间维修工程监理

1.2项目地址:成华区金华苑、沙河新居、东升花园、河滨丽苑等小区

1.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成华区统建办于2000年左右修建的金华苑、沙河新居、东升花园、河滨丽苑等安置小区中权属为成华区统建办的82套空置房屋卫生间实施维修维修工程费用96万元。

1.4询价范围:成华区统建办空置房屋卫生间维修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实施过程中还需配合委托人另行委托的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的费用控制管理工作。

1.5资金来源:自筹。

1.6监理周期: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7质量要求:满足相关监理规范标准,符合行业最新执行的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证书(须为报价人本单位人员)。

2.5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年1月以来,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最高限价

询价人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实行市场调节价,暂定维修96万元作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计算出的监理服务费的80%,即2.53万元作为最高限价,不计取各专业调整系数。超过最高限价的,询价人不予受理。

4.提供资料

报价文件胶装成册并密封,报价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4.1报价函;

4.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授权书;

4.3营业执照复印件;

4.4资质证书复印件;

4.5信誉承诺(格式自拟);

4.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料;

4.7业绩资料;

4.8其他资料(如有)。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5.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手持件。

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1610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华城投公司2楼206室合约造价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询价人不予受理。

6.评选方式

评审委员会专家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综合择优选取中选人,询价人)不确保最低价中选。

7.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华城投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发布。

8.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8-69283307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华城投公司2楼206室合约造价部

日期:2023年8月10


附件1: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致:成都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1.我方仔细研究了成华区统建办空置房屋卫生间维修工程监理询价文件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项目询价,对项目监理费进行报价: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报价为   元(   元整)。

2.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文件。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费用。

3.我方递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若因提交虚假文件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我方承担直接和间接损失;你方的机构或授权代表在此被授权可对我公司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有关本申请提交的声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

4.我方承诺在通知中选后,我单位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按照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监理工作并移交相应资料。

5.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业主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服务期间不再调整收费。

 

报价人:(单位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附件2: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由询价人按照相关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

3.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评审程序: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综合择优推荐一家中选候选人---编写询价评审报告。

5.在评审过程中,凡未通过上一评审程序的报价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资格审查强制性合格条件

序号

评审内容

合格条件

是否合格

1

营业执照

有效


2

资质证书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信誉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4

项目负责人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证书(须为报价人本单位人员)


5

业绩

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1月以来,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6

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结论

上述各项应全部通过


注:符合要求填“√”,否则填“×”,结论分“通过”和“不通过”。有任何一个“×”表示结论为“不通过”。

 

初步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是否合格

1

报价文件签字或盖章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2

报价文件胶装


3

报价唯一


4

报价低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5

监理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


6

报价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7

报价文件没有询价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报价文件全部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结论(应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符合要求填“√”,否则填“×”,结论分“通过”和“不通过”。有任何一个“×”表示结论为“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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