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 时间:2023-10-31 浏览量: 次
成都成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作安排,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成华新能源公司投资新能源车辆租赁业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单位,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比选名称:成都成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新能源车辆租赁业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1.2比选范围:在项目合作期间,为成华新能源公司投资新能源车辆租赁业务提供项目建议及可行性研究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此项目仅收取《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项目建议书》不计取任何费用,由中选单位免费编制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在出具项目建议书文本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后,若根据甲方需求,可免费对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各进行一次调整。
1.3服务内容:对成华新能源公司投资新能源车辆租赁业务的政策背景、产业背景、行业环境分析,研究比选人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项目投资运营的可行性;提供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融资租赁、运营模式等建设工作的建设性工作方案及投资测算等内容;参与本项目专家评审及商务谈判等。
1.4服务期限:6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本咨询成果质量和技术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同时满足地方相关政策指导要求,可供内部决策。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企业管理咨询”或“投资咨询”;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2020年以来未因工作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提供承诺函);
2.4 2020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投资类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业绩;
2.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3.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附2号,成都成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10合约造价部。
3.3获取比选文件应携带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手持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华城投公司2楼206室合约造价部。
4.3逾期送达、提前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华城投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成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7号附2号,成都成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10合约造价部。
联系人:伍工
电 话:028-6261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