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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嘉苑”一期人防整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鉴定比选公告

来源: 本站 时间:2023-11-28 浏览量: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 “兴城·嘉苑”一期人防整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鉴定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城·嘉苑”一期人防整改工程

项目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云顶山路502号。

工程规模: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8140平方米。

二、比选限价:

人防面积暂定约8140平方米,限价21元/平方米(按最终审定的人防面积结算)。

三、比选范围:

   按照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鉴定规定及成防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执行,完成 “兴城·嘉苑”一期人防整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鉴定(至少包括安全性鉴定及正常使用性坚定等),确保人防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满足国家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并出具相关鉴定报告。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且在及四川省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注册备案;

3、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内容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4、具有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登记证书;

5、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6、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工作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7、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该公告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日在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内公示,请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此次比选的单位在公告公示期间(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7时),将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司鲜章按PDF汇总格式发送至561055715@qq.com邮箱内,已获取图纸及相关资料。

2.邮箱报名需如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或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0时,纸质密封胶装文件送达递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028-6021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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