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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东篱路产权确权案件法律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 本站 时间:2024-03-26 浏览量:


成都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拟对成华区东篱路产权确权案件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单位进行选取,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选取。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1项目名称:成华区东篱路产权确权案件法律服务法律服务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案件诉讼阶段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执行)。

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1.4 案件基本情况:1991年,A单位(比选人的上级单位)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承包某综合楼及住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1996年,比选人与B公司签订《以房抵扣垫资工程款协议》,该合同约定比选人将B公司承建的部分房屋抵给B公司,用于支付B公司垫付的工程款。目前,B公司起诉A公司要求对其以房抵扣的房屋产权进行确权相关事宜的办理。由于本项目事实情况发生时间久远,争议较大且历史资料欠缺并涉及较多遗留问题,现比选人拟委托律师解决本案争议。

1.5工作内容:

协助形成方案:诉讼方案及其解决方案;

起草法律文件:起草、修改、审查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答复反馈意见:答复本项目的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以上工作内容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案件诉讼阶段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执行)。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依法设立的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2.2综合实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最高限价

3.1最高限价:5万元。

3.2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也不得低于成本。

4.提供资料

报价文件胶装成册并密封,同时准备一份pdf扫描件的U盘。报价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4.1报价函;

4.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负责人委托授权书盖公章;

4.4信誉承诺(格式自拟);

4.6其他资料(如有)。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5.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手持件。

5.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日10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华城投公司2楼合约造价部。

5.3提前送达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评选方式

评审委员会专家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综合择优选取中选人,询价人不确保最低价中选。

7.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发布。

8.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028-60218190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华城投公司2楼合约造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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