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 时间:2024-04-11 浏览量: 次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比选人”)因业务需要,拟聘请专业评估服务机构对我司参与某目标企业股权定向增发项目提供股权价值评估服务,现拟通过比选方式诚邀各专业评估服务机构参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目标企业股权定向增发项目股权价值评估
2.2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比选人要求,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价值评估,比选人向成交参选人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以及其他评估所需的资料后;成交参选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比选人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2.3目标企业基本情况
该目标企业100%的控股公司分别位于珠海市、重庆市、成都市、绵阳市。
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3.7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合约造价部。
4.3领取比选文件应携带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手持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合约造价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合约造价部。
联系人:倪女士
电 话:028-6021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