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合约造价部 时间:2024-06-04 浏览量: 次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成华区旭日苑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成华区旭日苑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1.2项目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槐柳二路西侧。
1.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总平配套工程等。总用地面积13211.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600平方米。投资概算批复的工程费约23576万元。
1.4比选范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报批并取得批复)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1.5服务期限: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满足甲方要求。
1.6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二星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二星及以上资格;
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3.1获取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6合约造价部。
3.3领取比选文件应携带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手持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3日10时,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室合约造价部。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公告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成华城投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成华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室合约造价部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028-6021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