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民兴南一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比选公告

来源: 合约造价部 时间:2024-09-05 浏览量: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民兴南一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民兴南一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

1.2项目地址:成都市成华区

1.3建设内容及规模:

包含道路、给排水、电力、照明、交安、绿化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道路长约420米,宽25米。

1.4比选范围:民兴南一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1.5检测服务期:至比选范围内全部工程检测完成并验收合格日。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要求。

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许可范围至少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3.1获取时间:202496日至2024910,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合约造价部。

3.3获取比选文件应携带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手持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手持件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1310时,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合约造价部。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华城投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合约造价部。

联系人:邓工

 话:028-60218190


备案号:蜀ICP备15034733号-1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华区新怡路75号 邮政编码:610000 电话:028-6928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