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 时间:2024-10-24 浏览量: 次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海滨鑫苑非机动车道及北区中庭休息亭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进行选取,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选取。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1项目名称:海滨鑫苑非机动车道及北区中庭休息亭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1.2项目地址:位于位于成华区海滨鑫苑(青龙街道海滨湾安置房)内。
1.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安置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08304.01平方米。本次改造工作主要为:1.北区非机动车出入动线地面硬化改造;2.南北区非机动车出入口梯步改坡道改造;3.南北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出入口围栏封闭改造;4.北区中庭休息亭改造;5.询价人安排的该安置房项目涉及的其他整改工作(如有)。
1.4询价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实施过程中还需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的费用控制管理工作。
1.5资金来源:自筹。
1.6施工工期及监理周期:预计施工工期60日历天。监理周期为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7质量要求:满足相关监理规范标准,符合行业最新执行的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证书。
2.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最高限价
询价人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工程费暂定123万元作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计算出的监理服务费价格的90%,即:36531.00元为最高限价。不计取各专业调整系数。超过最高限价的,询价人不予受理。
4.提供资料
报价文件胶装成册并密封,报价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4.1报价函;
4.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授权书;
4.3营业执照复印件;
4.4资质证书复印件;
4.5信誉承诺(格式自拟);
4.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料;
4.7业绩资料;
4.8其他资料(如有)。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5.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手持件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华城投公司2楼206室合约造价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询价人不予受理。
6.评选方式
评审委员会专家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综合择优选取中选人,询价人不确保最低价中选。
7.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华区城投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发布。
8.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28-60218190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成华城投公司2楼206室合约造价部
日期: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