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合约造价部 时间:2024-11-20 浏览量: 次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某商业用房诉讼事宜专项法律服务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选。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某商业用房诉讼事宜专项法律服务
1.2比选内容:某商业用房诉讼事宜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一审、二审、执行)。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1.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1.4质量要求:同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诉讼阶段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一审、二审、执行)终结。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3.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室合约造价部。
3.3领取比选文件应携带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④《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手持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打印近6个月)。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手持件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10时,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室合约造价部。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公告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成华城投公司网站(http://www.cdchci.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75号206室合约造价部。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028-60218190